本报综合 近日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   《通知》提出,要优选设计单位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优选技术实力强、履约信用好的设计单位承担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,加强勘察设计管理,优化工作安排,保障必要的设计周期。

    要提高设计质量。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控体系,加强勘察调查,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设计,不断提高设计质量,为加快设计审批奠定基础。

  《通知》强调,要提前组织审查调研。对于近期纳入国家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清单、限期开工的项目,可研尚未批复但方案基本确定、设计基本完成的,交通运输部可会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前组织设计审查或调研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衔接。

      要创新审批方式。对纳入国家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及其他特殊紧急项目,探索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。除涉及安全、环保等风险较大、纠错成本较高、损害难以挽回的事项外,经沟通主要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,由项目法人承诺限时补充、修改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,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落实。交通运输部依据承诺先行批复设计文件,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